ZT戈革:《尼耳斯·玻尔集》译后记

K*K posted @ Fri, 18 Jan 2008 19:13:00 +0800 in 转帖 with tags zt post , 2199 readers
谨此纪念于2007年12月29日下午4点10分,因直肠癌去世的科学史家、石油大学教授、《玻尔集》中译者戈革,享年86岁。

刊登于《科学文化评论》2007年第5期

《尼耳斯·玻尔集》译后记

戈 革

古代某哲人有云:“一部大书便是一项大罪。”这句话到底是何意?我至今不敢说“懂”。这里的“罪”,在英文中是“sin”,而不是“crime”,其义大致是指对“上帝”或“天道”的违犯而不是对任何“伟大领袖”(人也,非“神”)的触怒。无论如何,当年我等知识分子被从早到晚地骂为“罪该万死”,也绝不是因为我们写了一万本书!

在中国古史(以传说为主)中,中国文字(汉文)是由一位名唤仓颉的“四目圣人”(长着四只眼睛)创造的(“始制文字”是旧时幼儿教材《千字文》上的句子)。据说他老先生的这种伟大贡献,竟带来了“天雨粟而鬼夜哭”的惊人后果(鲁迅称之为“天上掉小米,小鬼儿嗷嗷叫”)。这当然是某“史学家”所最鄙视的“神话”,然而它却代表了人类文化早期的一种“思想”,所谓“惊天地而泣鬼神”者也。

自从人类有了“文字”以来,人们不知写了多少万册书了——连“史学家”也很热衷于“写书”。时至今日,真有点像王朔小说中某人所惊叹的那样(大意):“不好了,本市的所有流氓都要当‘作家’了!”但是,不论流氓与非流氓,“史学家”与非“史学家”,任何人写的书似乎都离那种“惊—泣效应”还无限地遥远!

事实上,自从人类深深地进入科学文明以来,每个人和“天地鬼神”的关系已经彻底改变了。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不可能有最小的一点“惊—泣效应”了。大约在一百年以前,多数中国人家中都还有一个尊贵而郑重的地方,墙土挂着一个木牌或贴着一个红纸条,上面有“天、地、君、亲、师”五字。那是人们认为必须永远尊重和敬畏的五种对象。现在这一情况也早已彻底改变。此事说来话长,现且住!

*     *     *

无论如何,《尼耳斯·玻尔集》可算是在二十世纪中开始出现的一部“大书”。我个人对此书的评价,可能不会有任何人真正赞同,而且肯定会受到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士”的嗤笑和诋毁。但是,我自以为是一个认真而诚恳的凡人,精神正常而不错乱,一向自重自爱而不肯大言欺世或巧言媚世。我以一个正派的科学史工作者的条件要求自己,发表言论首先要求对得住“自己”,绝不肯以个人的爱恶而不是以客观而公正的标准来评论任何历史现象。我的话只供善意的读者们参考,别人的恶意诽薄和尖刻讥讽我都不予考虑。

在此我又要提起一段故事。这是我多少年来一直不肯忘记的。且说美国的理论物理学家瑞查德·费曼(译音不准),是许多人心目中的超级天才。他在向学生们讲授普通物理课程中的电磁学部分时说过一段很有风趣的话(他说话永远很有风趣)。他说(大意):

“从长远的眼光看来,例如从今后一万年的眼光看来,十九世纪中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应是法拉第—麦克斯韦电磁学的发生和发展,而例如美国的南北战争则将褪色而成为一种只有地域重要性的事件”。

我不是任何真实的或假冒的“费曼专家”(见笑,见笑!)。对费曼的情况并无系统的了解,也没有胆量到处用费曼之名来装饰自己。就我所知,似乎还没有什么人把费曼说成“伟大的科学史家”之类。但是上面所引的他这段话,却使我感到一股清新的、不俗的科学史味道!如果试图论证这段话,我想至少需要一篇几万字的论文乃至一本几十万字的专著。那当然不是我这种八十多岁的“不学无术”的老人所能胜任的。因此我只把这话引用在这里而不加论证,留给有心的读者们自己去思索和求证。

我也愿意用同样的方式提出自己对玻尔及其著作的论断,以供善意的读者参考和借鉴。至于恶意的、无事生非的“史学家”,我当然一点也不在乎他!

我首先提出一个问题:在全人类的整个科学史上,你最佩服的是谁?这个问题的答案,依赖于一个人的学识和人品,肯定会是各不相同的。

我个人的答案是:艾萨克·牛顿。请不要问我“理由”。我无法回答。老实讲,我一生不曾系统地阅读过牛顿的“原理”,仅凭自己的一般科学史知识而尝试着作此判断,聊供将来的有心读者们参考和评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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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回到正题。玻尔于1962年去世后,人们开始考虑出版他的著作的问题。哥本哈根大学理论物理学研究中本来就有一个小小的部门叫做尼耳斯·玻尔文献馆(NBA)。1985年纪念玻尔百周年诞辰时,研究所正式改名为“尼耳斯·玻尔研究所(NBI)”而文献馆也从研究所中分出,成为丹麦文化教育部门下属的一个独立单位。从一开始,编辑出版玻尔的著作的任务,就理所当然地划归了文献馆负责。当时的馆长是我现在的好友伊瑞克·吕丁格尔先生。

按照当时的初步规划,《尼耳斯·玻尔集》将分成八卷,后改为十一卷,最后一共出版了十二卷。最初准备请一位权威人士担任主编,负责全书内容的总体编排等事务。各分卷有一专门编辑,有一个单独的主题,同一卷中的材料大体上按编年次序排列,内容包括玻尔一生的各种著作,例如论文、演讲、在各种场合和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与此关系最密切的来往通信选等等。

这种设想可以说是相当美好的,也是合理而周密的;但是实行起来却遇到一些无法克服的困难。最主要的困难是找不到真正合格的主编和分卷编辑。这两种人选都是“义务职”,并无单独的薪金。人们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抽不出足够的时间来投入编选工作(工作量很大)。当然,文献馆中有两三个资料员,包括秘书,但她们只能担任辅助性的事务工作,代替不了正式的编辑。

第一任的主编是玻尔的得意弟子比利时理论物理学家列昂·罗森菲耳德。此人被海森伯的得意弟子和辩护士、“量子神学家”卡尔·腓特列·封·外才克尔称为“教皇的唱诗童子”(“教皇”指玻尔),而我则称之为“互补哲学的‘亚圣’”。他是一位性情开朗、思想活跃、博学多才,精神旺盛的学者,他的博士弟子阿伯拉罕·派斯则和他大不相同,根本没有得到他的“真传”。

我一直认为,假如罗森菲耳德能够多担任几年此书的主编,编出来的书一定和现在的不同,而且大概也不会拖得如此之久。然而事实却是,此书第一卷于1972年问世以后(其时玻尔已逝世十年),不到两年,罗森菲耳德就去世了。我很喜欢他,但从来不曾有机会和他有过任何交往!

后来还换过几位主编,都任期不久;最后没有办法,只好由文献馆的第一任和现任的馆长即吕丁格尔和挪威人芬·奥瑟若德博士先后亲自担任了主编。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但是在学识和阅历方面,显然都和罗森菲耳德相差很大。特别是奥瑟若德,当他在1989年接替吕丁格尔担任馆长时,他还是一位刚从美国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突然担任了这个职务,他在许多方面肯定还不很习惯,特别是在编选《玻尔集》这样的工作面前,他似乎一时还不知如何下手(尽管有他的好友吕丁格尔从旁协助)。因此我觉得他在开头时曾经有意无意地一拖再拖,数次提出工作计划而根本未能兑现。他宁肯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别的方面(例如跟着《哥本哈根》的剧作家到纽约去演出等等)。结果,本来准备在二十世纪末期出齐的《玻尔集》,后来竟拖到了2006年,我想这和奥瑟若德的工作状况是不无相当关系的。我第一次访问文献馆时(1988-1989),馆中的秘书海丽·波拿帕特女士有一次说,《玻尔集》的出版“也许会拖到二十一世纪”。当时我还以为她那是说的一句自我解嘲的玩笑话,根本没有想到事实上果然深深地拖入了本世纪!(此时海丽也早已离开文献馆而去了美国)。因此,当芬·奥瑟若德把刚刚出版的最后一卷(Vol. 12)寄给我时,他在发来的电子信件中写道,此卷的终于问世,是一个“里程碑”。而我则不无苦涩地暗想:“里程碑”倒是个“里程碑”,但是此“碑”的时间坐标大约被拖迟了十年;这种“推迟效应”给我这个此书的“全世界唯一的译者”造成了一种相当严重的困难和威胁!

*     *     *

我从1979年开始发愿全文翻译这一套书。其时我平生最大的一次恶运渐渐接近尾声,我从本校图书馆借书的权力也已渐渐恢复(但政治上的“平反”则还在一年以后)。

在此以前,我已经译过玻尔的三本哲学文选,也写过一些“批判”玻尔的可笑文章,成为“追求名利”的“铁的罪证”。这一次,我从图书馆借来了已有的《玻尔集》第一卷原书,并得到当时所在学校“华东石油学院”院长杨光华教授的特允,可以“长期借用”(反正也没有别人要看)。当时中国的知识界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从今以后,中国知识分子的“春天”即将到来。大家有一种“大干一场”的劲头儿,谁也没有想到后来渐渐出现的许多“现实”!我和商务印书馆的高崧先生约定,由他们出版我的译本,双方都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1980年,中国科技史学会正式成立。第一任理事长钱临照教授在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外国有“牛顿专家”、“麦克斯韦专家”而我们中国则还没有。此话触动了我,其时我的《玻尔集》第一卷汉译本已经接近完稿(而钱先生并不知道)。因此我心中暗想,也许我可以争取当一个中国的“玻尔专家”?

起初我拿到并获准“长期借用”的是当时已经出版的《玻尔集》的前四卷原书。我和高崧兄约定,到1985年纪念玻尔百周年诞辰时,我们向中国读者提供这四卷书的译本。到了1985年纪念会正式召开时,“商务”却一本也没有出版。这时我们双方都渐渐觉醒,事情根本不是像我们起初幻想的那么美妙了!

1988年,我赔了许多小心,受了许多轻侮,见了许多异事,跑了许多冤枉路,向主管单位申请了一笔资助,于该年九月到次年三月间第一次访问了哥本哈根的尼耳斯·玻尔文献馆。这次访问大大补益了我有关玻尔的直观知识,帮助我在丹麦结交了许多益友,特别是在丹麦友人的热心帮助下向有关方面申请了一些出版资助。

直到这时,《玻尔集》的汉译本还只出版了第一卷。其余的几份译稿仍然躺在商务印书馆的编辑部中“睡大觉”。其时高崧兄已经无法控制局面,商务方面早已自动撕毁了诺言,再给他们钱他们也不肯负责出版了。双方商谈以后,商务答应出版第二卷,其余的稿子“无偿”退还。

我没办法,只好通过“关系”,找了科学出版社,双方一卷一卷地分别签定合同,由我提供适量的资助,“自费”出版。

无庸赘言,在丹麦申请出版资助,也不是像某些人所主观妄断地那么容易。如果没有热心朋友的帮忙,我这种书呆型的人物根本就无从着手。这其间的复杂经过,在此不必多赘。

总之就是用上述这种办法,我和科学出版社合作,逐次出版了《玻尔集》的第三卷到第九卷。这时局势又变,科学社因为人事更动,未经通知就中断了合作关系,我又面临了有钱也无人肯出书的窘境。没有办法,我只好找私人帮忙,用一家有名无实的“香港”出版社的名义“自费”出版了第十卷。这卷书因系“港版”,在大陆不能随便销售,流行面极为有限,据说连北京图书馆都没有这本书。

然后就说到最后两卷了。我的视力自幼就不好,眼睛有许多先天的和后天的病变,多无法医治。近十年来,视力在连续性减低的背景上叠加了几次“跃迁式”的下落,读书和写字已经越来越困难了。2005年的冬天,我接受了白内障摘除手术。手术以后,视力不进反退,不用放大镜已经完全无法阅读一般书报了。这使我十分苦恼。万般无奈。我只好自己出资,聘请了一位私人助手(成燕女士)。我手持放大镜,阅读经过放大复印的原书,同时歪歪斜斜地写出译文,由她录入个人电脑,并进行一些技术处理,从2006年7月15日到2007年6月19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我们用这种办法作完了第十一、十二两卷的初稿。以后再经过认真的校对,便可定稿了。

对我来说,这种方法相当困难而劳累,两个人工作,比当年我一个人的工作还进行得更长和更慢。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总算坚持下来。在这一年的过程中,我的体力有一些明显的减退,比以前更加衰老,但是我的视力并没有发生我无一天不担心的突然崩溃。因此我在和国外友人通电话时说:“我一生憾事太多,所谓‘死而无憾’是绝对不可能的了,只能指望‘死而少憾’。现在完成了这两卷书的初稿,使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因视力太差,从来不会使用电脑。本书的前十卷译文,我都有手写的定稿。书出版后,稿子都送给了文献馆。最后两卷的译文,我也逐字手写一遍,但写得七扭八歪,算不得“定稿”,故将来只能保存成燕女士的电子本了。

因书尚未全部出版,故只能估算大致篇幅。估计十二卷译文,字数无论如何在五百万以上。再考虑到此书的科学史地位,它绝对不失为一部“大书”。至于它是不是“一项大罪”,以及它“罪”在何处,也只能有待后来者“公议”,见仁见智而已。

我译此书,不肯亦步亦趋地追随在我国翻译界流传已久的许多错误。特别是在人名、地名的译音方面,这种错误是不胜枚举的。

我国的近代翻译工作,可以追溯到基督教《圣经》的汉译(汉,唐佛经的翻译另论)。现在看来,那时的许多译法颇多可笑的错误,例如人类始祖Adam被译为“亚当”,地名Asia被译为“亚细亚”,在今日看来译得便很不贴切(相反地鲁迅曾把Adam戏译成“阿大”却比“亚当”更为谐音),不合乎普通话的发音。我认为,这主要是当时的译者用了他的家乡话来读外语。在江浙一带的方言中,“亚”的读音很特别,近似nga,在普通话中没有相应的音。我认为,现在如果有人主张把“亚洲”改称为“阿洲”,那当然是荒谬的和行不通的。但是另一方面,若有人主张把Abraham一类人名全都按“圣经”翻译,那也同样是可笑和疯狂的,这后一种狂人确实存在于“编辑”群中。

德文体系中的字母J,其实发音为“耶”而不是“杰”,因此我的丹麦朋友Jetty便是“耶蒂”而非“杰蒂”。作为人名,Jordan是物理学家“约尔丹”,作为地名,Jordan是中东国名“约旦”,但是我却遇到一位“编审(?)”,将海森伯的合作者“约尔丹”改成了美国球星“乔丹”,这真不能说不是“荒谬绝伦”!

德文中的berg,义为“山”,发音不是“堡”。按汉文“堡”字实应读作“仆”,其读“保”者乃是别字,所谓秀才不识字,只读半边文者也,至今北京附近还有地名“高家堡(读作‘铺’)”,你若问路去“高家保”,便很难找到,故我一直称Heisenberg为海森伯,而不是海森“堡”。

在丹麦的普通人看来,他们最伟大的文化名人是H.C.Anderson,此人在我国被译为“安徒生”,这也是一种很可笑的译法,现已十分流行,不宜再改。但是丹麦人姓Anderson者颇多,他们一般读作“安诺森”,“d”音很含糊。因此,除童话家以外,我还是按照他们的读音把此姓译作“安诺森”。

“耶蒂”是丹麦“日德兰半岛”上的人,嫁给了哥本哈根的Ole Stromgren。但是在丹麦人口中,根本没有什么“日德兰”。他们称那地方为“于兰”。如此等等。

尤其奇怪的是,几十年前,国内某大出版社印了一本小册子,名《著译者须知》,册中有许多表格,“规定了”各国人名、地名的译音。其中“德文”表中规定,音节Wei应译作“魏”。这真是荒唐之至。该出版社以出版外语词典著称,也靠此“赚钱”。他们绝不会没有懂德语的编辑,为什么让一个完全不懂德语的人来画此表?今按德语中的音节Wei绝不读“魏”而是读作“歪”或“外”,因此海森们的得意弟子和他的弟弟“当年的西德总统”都不姓“魏泽克尔”而是姓“外才克尔”!

德国人名中的von,其实并非专有名(v为小写)其义为“来自”某某家族或某某地区,这表示那人出身名门,当年是“贵族”。法文中的de,荷兰文中van等等与此相似。这些都应单纯译音,不应附会地错译成“冯”等等。

当年鲁迅等人,曾经尖锐讽刺把外国人名附会地译得貌似中国人名的那种庸俗的作法,指出俄国作家高尔基并不是“姓高名尔基的一位先生”等等。我赞成他们的观点,因为那种办法很容易造成误解。

这一类问题不胜枚举,我采用的是一种折衷的办法。世界上的地名是有限的。已经译错了的,不便再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人名是无限的,已经译错而却十分流行的,也不再改,例如“安徒生”,但是其他姓Anderse人却不译作“安徒生”而改译作“安诺森”。当然怎样才算“十分流行”,这其间有一个“度”的问题,全在人的适当掌握而已。

至于把意大利法西斯头子“墨索里尼”错认成世界一大宗教“穆斯林”,把世界上第一座回旋加速器的所在地“伯克利”错认成被列宁严历批判过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把欧洲北部的荷兰(Netherland)“一时疏忽”成了南半球的“新西兰”(New Zealand);把外国人口中的“孟夫子”回译成“孟修斯”;如此等等,我希望自己一生不曾过多地闹出这种水平的笑话。

原书十二卷,先后编了三十多年,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又不是由一个人经手,所以各卷在体例上有一些小的不一致,此事无伤大雅,不需要也不可能进行修改了。至于译本,也因为我个人的能力有限,以及时间拖得太长,出现了一些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最近为了翻译最后两卷,曾有必要多次翻阅以前各卷,发现了一些不能尽如人意之处。现将其中最明显的事例记在下面,以备将来有机会出版较好的版本时进行改正。

⑴“皇家学会”之类——英国伦敦的Royal Society,我国向译“皇家学会”,似乎没有例外,他们出版的Proc. Roy. Soc.即《皇家学会会刊》,简称Proceedings,是世界上非常有名的科学刊物。有一位“老译者”,不知此事(真奇怪!),竟将它胡译或“前进”,也非常“搞笑”。

事实上,“皇家学会”之名,可以算是一种“误译”。因为英国的元首并非“皇帝”(Emperor)而是国王(King)或女王(Queen),而Royal一词也并无“皇家”(Imperial)之义。但是我起初并未想到此点,当我在将近三十年前开始翻译此书的第一卷时,很快便遇到Royal Danish Society一名,当时认为这“理所当然地”应该译成“丹麦皇家学会”。但是,随着工作的进展,却觉得这种译法很不对头,终于在最后几卷中按照该单位的全名改译成了“丹麦王国科学—文学院”。此处的“文学”对应于英文中的“Letters”,在这里包括史学、文学、哲学等等学科,我国称之为“社会科学,”其实此种叫法并不多么“科学”。

⑵“量子论”或“量子理论”——起初,我按照当时流行的办法将“theory of electrons”和“quantam theory”分别译成“电子论”和“量子论”。后来偶然听到一位先生提出,哲学上的“论”字和字根“—ism”相对应而不是和“theory”相对应,例如“唯心论”(idealism),“唯物论”(materialism)等等,而“theory”则应译成“理论”。我同意他这种看法。因此在后来的几卷中就将“theory of electrons ”和“quantumn theory”改译成了“电子理论”和“量子理论”。假如此书今后能出较好的版本,我希望能将前几卷中的欠妥译法改正过来,可惜的是“theary of relativity”译为“相对论”已经流行得太广,完全不可能改译成“相对性理论”了。

⑶“阿格”和“奥格”——当刚刚开始翻译此书时,我和丹麦方面还没有任何接触,平生交游极窄,也无适当的师友可以请教。尼耳斯·玻尔的第四子叫Aage,我就按照自己的读法译作“阿格”。后来才知道,复元音aa在丹麦语中发音近似“奥”,因此我才按照通行的译法改为“奥格”。同样,丹麦的另一位文化名人姓Kierkegaard ,我起初译得也不对,后来才知道,此姓通常译为“基尔凯郭尔”。如此等等,前几卷中可能还存在几处类似的误译,我希望当有条件时能够改正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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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谈谈在自己的心目中如何评价尼耳斯·玻尔的历史地位及其一生学术工作的文化成就。我现在已过八十五周岁,视力极差,体力衰弱,自知所余时日肯定已经不会太长了。因此我在写这篇译后记时是抱着写一篇“学术遗嘱”的凄冷心情的。

前面提到过美国天才物理学R.费曼,了解他的人都说,费曼一生爱开玩笑,但他从来不拿物理学开玩笑。我性格沈闷,一般不怎么开玩笑。我以一个科学史工作着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认为一言一行,首先要对得起自己。因此绝不肯拿科学史来开玩笑。

有些人喜欢写“回忆录”。在他写的东西中,总是想尽办法粉饰自己,把自己打扮得“粉妆玉琢”,比什么人都漂亮,都高明。我认为那首先就对不住自己。我常说,写那样的“回忆录”,实在丢脸,不如不写。我若也有可能写“回忆录”。一定要写绝对真实的情况,包括露脸的和现眼的情况。我以为只有那样的回忆录才有意义,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国古代有一个坏人,受到群众的唾骂。但是他却宣称:“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里的“好官”是说他很喜欢自己那个职位,舍不得辞掉。这种不知羞耻的态度,越发增加了他的“卑鄙度”。然而另一方面,英雄失路,处于逆境,也常常受到无知群众的鄙视和攻击,所以鲁迅也曾表示,“走自己的路”,别人爱说什么由他们去说。这两个事例的主角,当然人品绝不相同,但是他们对待别人的态度却“在逻辑上”并无二致。我当然不敢也不愿自比为鲁迅,但是也不以为自己是那种最不要脸的小人。我只因一生受尽冷落和误解,故不得不采取同样的态度而已。当年曾有一位最有煽动性的青年,为了取悦他当时的老师,曾经当众不指名地“批评”我说:“研究谁就得说谁‘伟大’,不然他自己就不‘伟大’了”。这种警句,也能使听者感到很“风趣”。但是他把史学工作看成那样庸俗化的活动,首先岂不是自轻自贱乎?至于更恶意,更阴暗的攻击,我也不是没有受到过。那种绝对无根据的造谣、深深伤害了我的心,尤其是它严重地误导了广大群众,所以我永远不能释然置之,但是我也没有那种时间和精力去理睬它!

下面我将简述自己的观点而不加任何论证,因为任何一个观点的详细论证都需要写一本或多本很厚的书。读者诸君如果同意敝见,可以自己去寻求,去思索,去整理它们的理由和根据。如果不同意?——便算我白说。

我认为,尼耳斯·玻尔在科学史上的地位,可以和牛顿的地位相比。二人的思想方法、工作性质等等当然很不相同,但是他们的独创性却有相同的程度。

如所周知,二十世纪物理学的两大新领域是相对论和量子理论(量子力学和量子场论),但是二者的“创新”程度在本质上是很不相同的。相对论无论具有多大的“革命性”,它毕竟没有超出经典思维的基本原理,它对经典时-空概念的极大推广,归根结蒂并未超出一般形式的逻辑范围。那些观念和理论关系在本质上是“可懂的”。例如它的基本时一空观念,无论如何是“合理的”,即可以用形式逻辑来顺利地阐述明白的。

量子理论则相反。从一开始,它就是“不可理喻的”。从一开始,它就划时代地“非形象化”,因此它到底有没有一定意义的“时一空”概念,根本就很难说,只不过现在那些自以为高明的理论物理学家已经习惯了那一套“理论思维”,不再想起它的“怪癖”而已。

相对论的理论无处不符合“因果原理”,而量子理论则无处不引起人们在这方面的惶惑和疑问。尊重玻尔的人们相信,玻尔的互补原理(真实意义的、正确意义的而不是江湖无赖所胡乱编造的“互补原理”)能够解决这些惶惑和疑问,但是对“互补原理”最有造诣的几位大学问家却各自有各自的理解,一般的人们更不必说了!

史学家们常说,相对论的兴起和发展,主要归功于爱因斯坦,而量子理论的兴起和发展,则是许多人群策群力的结果。这话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在那一群天才人物中,最有代表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毕竟应推玻尔。

至于两种理论的社会后果那却是完全不可比拟的。二十世纪物质文明的空前发展,主要依靠的是量子理论,而例如现在小孩子都会使用的电脑和手机(二者我都不会使用),却基本上和相对论没什么关系。

至于原子能的发展,许多人都宣称这归功于爱因斯坦的质量—能量关系式。这其实是一种庸俗的“新闻记者式的”观点。我们的朋友阿伯拉罕·派斯(朋友们呼他为“布喇姆”)讽刺地说,那种议论就有如说“字母的发明决定了《圣经》的写作”。事实上,当制造原子弹时,当然也无处不会用到例如能量守恒原理,你能说十九世纪的物理学家们都对原子弹的制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吗?

包括相对论在内的经典物理理论,主要是以形式逻辑为其推理法则的。在一般人看来,形式逻辑比较条理分明,容易掌握,而什么是“辩证逻辑”则不是那么容易弄懂和想通。当年我为了“批判”玻尔(不知天高地厚的荒唐事),曾把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当作一本学术书(而不是当作“整人”的依据)而反复学习,但事实上一直不曾学得“真懂”。我笼统地觉得,量子理论的基本思想中永远有一种“不合理的要素,”不知那是不是可以称为“辩证的要素”,因为理论物理学家们思想中的“合理”,主要就是指的合乎形式逻辑之理。假如我的这种笼统的印象有其“合理”的一面,则玻尔实际上可以被看成一位重要的“辩证思想家”。

其次我想再回到《尼耳斯·玻尔集》上来。这十二大本书的编辑、出版工作虽然拖到了2006年,但其主要部分还是在上世纪中完成的。最后一位主编宣称,此书已经包括了尼耳斯·玻尔正式刊出过的全部作品,除此以外还包括了大量未刊行过的但并不是不重要的另一些作品。如果我们拿这书和别的伟大物理学家例如海森伯的著作集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玻尔的书比别人的书更加“广泛”,所涉及的问题并不局限于数学化的物理说理,而是处处显示出或暗含着更加深刻的“思想火花”。这样的书事实上比数学化的理论物理学的书更加“难懂得多”(我指的是真正深入的理解而不是浅尝辄止的曲解)。

因此,仿照上述费曼论麦克斯韦电磁学的办法,我愿意指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以及从真正意义下的人类文化的角度来看,《尼耳斯·玻尔集》是二十世纪中全世界出版过的所有书籍中最重要的(即意义最重大的)一种”。

我听说,有一个寄居德国的小辈曾经私下议论说,“不懂丹麦文如何翻译玻尔的书?”这种质疑,除了其他更加卑劣,更加阴暗的心理以外,主要是起源于最严重的无知。事实上,丹麦友人和荷兰出版者一向把他们的原书称为“英文本”,因为书中的所有内容,除起初几卷中的少数几封德文信件以外,全都收有英文本。有的文章,例如玻尔的成名之作伟大的三部曲和他那篇“最长的”讨论光谱和“对应原理”的论文,以及所谓“自从柏拉图以来最有辩才的”介绍他和爱因斯坦论战的文章,本来就是用英文发表的,后来才由玻尔本人或他的弟子译成了德文和丹麦文。也有的文章本来是用德文或丹麦文发表的,后来很快就译成了英文。只有很少数的较次要的文章才是在玻尔去世以后或在编定此书时才由别人译成英文的。因此,那个小辈的“疑问”根本就是空穴来风!

尽管如此,三十多年的翻译工作当然绝不是没有困难。但是那些困难我不想在此多提了。

当我开始翻译此书时,一度被尊为“老大哥”的苏联还好好地“屹立”在世界上。甚至当十几年后我从第一次访问哥本哈根中回国时,我们的飞机在莫斯科停留了一两个钟头,那时谁也不曾想到后来会出现那样的变化。在那段时间内,我一直认为我的翻译工作在世界上可能有两家竞争对手,一是苏联,二是日本。二者都是非英语国家,而且在出版正经的,有价值的大部头书籍方面都相当积极。我设想,他们如果想搞,一定由国家组织一个“委员会”,选聘若干专家,准备相当的款项,相当“轰烈地”来搞。那种作法有它很大的好处,但也有很大的缺点,容易把译文搞得通顺而平淡得没有什么“特色”。但是不知为什么,直到今天,他们两家都根本没搞,所以我们的汉文译本迄今是此书的唯一译本。但是苏、日两家为什么不搞,我却一直想不通。

我相信,在几百年以来的全世界物理学家中,真正系统地读过牛顿的《原理》一书的人一定是少而又少的,但是所有的物理学家,大概谁也不敢说不曾受到过牛顿的影响。这就是《原理》这样的超重量级科学著作的历史意义之所在。没有这样的书,人类文明就缺少重要的支柱。在这里我又想起一个故事来。

在二十世纪全世界有过重要贡献的物理学家中、苏联理论物理学家列夫·朗道也许是性格最特别的一个。他二十岁左右时,就敢当众指出爱因斯坦的“错误”,他年轻时出国访问,走遍了欧洲几个最著名的科学研究中心。在访问莱比锡的海森伯的研究所时,他作了一篇关于物质磁性的报告,以致海森伯的一个学生评论说,朗道这一报告,我们以后只能靠他吃剩下的面包皮过日子了。这当然是一句客套话,不能过分当真。但无论如何表明了那位青年对也许比他还年轻的朗道的重视。

朗道年轻时思想很“左倾”,看不起“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据说有一次,他在某一学术中心的图书室中闲逛。他感到无聊,便随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书来说:“让我们看看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讲些什么”。他开始看那本书,据说那是拉普拉斯论文集中的一卷。他看着看着,脸上那种轻蔑的微笑消失了,又过了一会,他就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埋头读起那本书来。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相信,那本书也给朗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常常幻想,不知在我死后的若干年中,我的译本能否遇到朗道这样的知音人。这真是一种十分可笑而又可怜的想法!

南宋民族英雄大文学家辛稼轩(辛弃疾)有词句曰:“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确实,人与人的关系最无可奈何的是时代的阻隔。后世人见不到前世人,还可以通过前世人留下来的“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来勉强认识他们、理解他们和倾慕他们,而前世人见不到后世人,那却是完全的、绝对的隔绝。清朝初年苏州才子金圣叹,是一个思想开放的学者。他把当时上不得台盘的小说如《水浒》抬高到了和司马迁之史及杜工部之诗相同的地位,发表了许多惊世骇俗、极有说服力的言论。他为《水浒》写的两篇序文,阐述了“痛哭古人”和“留赠后人”的思想。那文章写得洋洋洒洒,如泉涌出,确实十分地雄辩。三十多年来我常常想,我花了这么大精力,这么多时间,受了这么多辛苦,遭了这么多冷淡和污蔑来翻译这十二卷《尼耳斯·玻尔集》,到底“图的”是什么?想来想去,觉得除了追求个“充实自己”以外,也不过是一点“留赠后人”的指望而已。

金圣叹因为得罪了混帐已极的地方官,被那厮诬以莫须有的重罪而惨遭“腰斩”,但是他的言行和著作还能流传三百多年而受到我这样的庸人的景仰和崇拜,也可谓一大幸事了。我当然不敢自比为金圣叹,虽然没挨那罪恶的一刀,但是我一生用笨工夫得来的某些“成果”,说不定连“三十年”也流传不了吧!何其哀哉!

我自谓一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不相信任何“天国”和“来世”的存在,因此一生在精神上没有任何自欺欺人的虚幻寄托,从而只有绝对的失望和悲哀。任何宗教,除了迷信的成分以外还有许多哲理性的成分。我连那样的成分也不能完全信服地接受。例如《金刚经》中的“六如”偈子说: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

我明知此种“万法皆空”的思想有其“合理的内核”,但是我生具“钝根”,年逾八旬而仍然放不下,看不破许多烦恼,岂不可笑而又可怜乎!唉!唉!!唉!!!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脱稿于京郊蓟门烟树之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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